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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债务律师在线咨询债务人死亡妻子应如何承担责任

2020-09-11 17:50 来源:zlw003
核心提示:债权人在发现债务人死亡之后,对方不能再承担这笔债务了,于是就将追债对象找到了他的妻子,认为他们是夫妻,这笔债务也是发生在他们共同生活期间,妻子有义务偿

债权人在发现债务人死亡之后,对方不能再承担这笔债务了,于是就将追债对象找到了他的妻子,认为他们是夫妻,这笔债务也是发生在他们共同生活期间,妻子有义务偿还。那么债务人死亡妻子应如何承担责任?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向谁讨债?
 
一、南京债务律师在线咨询债务人死亡妻子应如何承担责任(《婚姻法》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)
要看情况。借款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夫妻共同债务的(夫妻关系另一方认可),那么未死亡一方则须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是有义务偿还的。
如果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个人之债的。那么另一方当然没有义务偿还。
《婚姻法》规定的第四十一条规定:“离婚时,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,应当共同偿还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,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”
这一条可以通过目的性扩大解释为:婚姻关系解除时,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,应当共同偿还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,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 
二、南京债务律师在线咨询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向谁讨债
1、向债务人的配偶讨债的情形。
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,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: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,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,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,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”。根据反向解释规则,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,均为夫妻共同债务。
2、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讨债的情形。
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,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。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。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,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,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。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,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。也就是说,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。
 
以上就是卓律网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,我们可以了解到,如果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个人之债的,那么另一方当然没有义务偿还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,卓律网还提供了南京债务律师在线咨询,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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